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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申请不许可被后的对应方法
2013年05月02日 18:46        稿件来源:中文导报

  在前两期的文章中笔者提到,被起诉后的外国人被告人的保释申请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是,保释申请不许可后就放弃的话,对以后需要长期被拘留的被告人来讲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通常被起诉前,包括逮捕阶段一般会有23天的时间被关在拘留所。被起诉之后根据案件的不同,从被起诉日开始到第一次公判日通常需要的时间会有不同,不是很重大的案件的话,通常是1个月到1个半月左右。若是否认案件或者复杂案件的话,所需时间也有可能超过半年或者1年。

  简单案件的话,从第一次公判日到判决书下来通常在10天或者14天左右比较常见。但是否认案件或者复杂案件的话,从第一次公判日到判决书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会超过2,3个月或者1年以上也是有可能的。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知道,就算是简单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逮捕后到案件了结之时,通常最少也是需要大约2个月左右才能放出来。当然这个前提是要有缓刑。没有缓刑的话是需要服刑的。但是通常需要服刑的案件,2个月的时间一般案件了解不了。此外,外国人被告人的话考虑到需要翻译等,时间被拖长也是有可能的。

  对比如说像因假结婚被起诉后最终会被入国管理局强制遣送回去的的外国人被告人来讲,在做不做保释申请或者保释申请许可与否事情上或许不会有很强烈的想法。但是对于正在上班、正在上学、家中小孩需要照顾或者企业需要经营等的被告人来讲,保释的许可对于他们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那在保释申请不许可之后律师需要做些什么呢。

  通常嫌麻烦的律师会觉得已经不许可了,再申请也是不会成功的。但是有些保释申请虽然一开始感觉成功的几率虽然很低,但是通过努力最终也是可以获得许可的。通过前两期的文章,我们知道保释不许可的理由通常在,只要检察官说被告人在否认、或者被告人有共犯、或者被告人有可能被保释之后会跟其它有关系的人通风报信、或者被告人有可能隐藏罪证、或者逃跑等,裁判官会以这些没有客观证据的推测为理由而不许可保释这个问题上。

  保释申请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在前次的保释申请不许可之后,我们需要去跟检察官咨询下检察官是怎么想的。根据笔者的经验,其实有些时候检察官也是可以交涉的。比如说在车上耍流氓的被告人,在答应一定时间内不再利用以前耍流氓的那条通常路线为后,保释申请被许可了。在我们得知检察官的想法之后,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打消检察官的疑虑,才有可能让检察官不向裁判所提出意见。总之一句话,律师的积极性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保释申请的许可与否。此外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很多被告人因跟律师见面后建立信赖关系需要花很长时间,所以在前期隐藏了很多事实而导致最终错过时机。在此笔者建议,跟律师见面后尽快建立起信赖关系,把事实讲清楚,让律师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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