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使馆消息。为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新疆籍自费留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生回国回疆工作,为国为疆服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2011年设立了“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就本项目2013年度申请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父母有新疆常住户口(2007年1月1日以前迁入或已在新疆);
(二)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和预科学习阶段)的自费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若申请人父母有新疆常住户口(2007年1月1日以前迁入或已在新疆),但本人户口因升学已迁出新疆(迁出时间与升学时间一致),致使申请人现无新疆常住户口,此种情况亦可视为符合申请本奖学金的户籍条件。
若申请人攻读一年制硕士,且可提供半学年以上学习成绩的(从入学时间到申报截止时间满6个月的),亦可视为符合申请本奖学金的年级要求。
若申请人属如下任一种情况,则不可申报本奖学金:
(一)一年级及预科阶段的在读生;
(二)不在校的毕业生;
(三)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一年级的在读生;
(四)以校际交换或合作办学等形式出国留学的各年级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根据驻日使(领)馆教育处(室)分工(附件1),确定申请材料报送单位;
(二)3月31日前注册登录网报系统,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网址1:www.xjlxb.com(新疆留学网);
网址2:www.xjedu.gov.cn(新疆教育信息网);
(三)下载打印网报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注:网报系统生成申请表后,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在网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前,请务必认真核查申请信息和附件材料上传情况。
(四)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我处。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仅受理网报系统生成的申请表);
(二)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父母或配偶)常住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若申请人户口因升学原因已迁出新疆,还须提供迁出证明(迁出时间应与升学时间一致)。
(三)护照首页复印件;
(四)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五)成绩证明
1.本科生提供:
(1)提供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国外就读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3)所在院系出具学习情况证明(须注明开具证明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2.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国外就读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3)导师推荐信(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4)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和目录及文章首页(复印件);
(六)若家庭经济困难,可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
(七)其它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请按照上述顺序装订。附件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提交的一致。
四、倾斜奖励政策
本奖学金向攻读学科专业领域(附件2)符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费留学生倾斜奖励;向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少数民族优秀自费留学生倾斜奖励。
五、联系方式
大使馆教育处联系人:顾秋利;电话:03-3643-0359;
地址:仹135-0023 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新疆教育厅联系人:李丽仙、肖吾开提。阿布拉
电话/传真:0086-991-7606175;
电子邮件:xjjyws@163.com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教育厅外事处(邮编:830049)
- 新漫评:为什么我的作业得了“C2022-03-17
- 日本强震列车脱轨、核电站响火灾2022-03-17
- 法国取消大部分防疫限制措施展开2022-03-15
- 东西问丨朱诚如:“康乾盛世”时2022-03-15
- 东西问丨卢载宪:韩中建交步入“202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