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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交通事故弁护士费用特约
2014年05月22日 11:22        稿件来源:中文导报

  在日本经常驾车的人应该有听到过“弁护士费用特约”这个词,但是若问起这个特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特约,能起到什么作用的话,也未必就是大家都知道。今天简单的跟大家讲解下日本的“弁护士费用特约”的相关知识。

  来日本时间久的话,估计大家应该多少了解到日本的自动车保险是要强制加入这件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若成为加害者之后,会有保险会社来代理对受害者的赔偿。但是若您自己本身成为被害者的情况下,保险会社是不会替您去进行交涉要求赔偿的。也就是说,保险会社只是代理您赔给受害者赔偿金这一部分,而不代理您所受到伤害应该得到的那部分赔偿金。所以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的话且100%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您的保险会社是不会去替您交涉去找对方要求赔偿金的。但是自己去找对方或者对方所加入的保险会社要求赔偿的话,通常会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交涉困难而最终不得不委托给律师。委托给律师的话,通常需要支付律师费用,若有加入“弁护士费用特约”这个特约的话,通常在300万日元以内的律师费用由保险会社来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弁护士费用特约”只是泛指,并不是所有的保险会社的这种特约都叫做“弁护士费用特约”。此外,下文所介绍的“弁护士费用特约”的可利用对象,也是泛指,具体的是否可用还是要按各个保险会社的“弁护士费用特约”所规定来判断。但是考虑到也有保险会社会故意误导而不让使用“弁护士费用特约”的事情发生,所以即便被保险会社拒绝之后也不要放弃,找律师谈最好。“弁护士费用特约”的保险金是保险加入者支付费用给保险会社的,具体要不要使用是保险加入者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保险会社没有权利要求不使用或者不让使用。此外保险会社也没有权利要求保险加入者使用他们雇佣的律师。

  “弁护士费用特约”的可利用对象

  虽然说并不是每个保险会社的“弁护士费用特约”内容都是相同的,但是“弁护士费用特约”的可利用对象在一方面类似。通常以下几种人应该都有可能使用自己所加入的“弁护士费用特约”。若在是否可以使用“弁护士费用特约”这方面有疑虑的话,建议找律师咨询。

  ①保险证券上记载的被保险证

  通常指的是,保险证券上记载的自动车的主要使用者。

  ②保险证券上记载的被保险证的配偶者

  这里的配偶者通常也包括未婚妻。

  ③保险证券上记载的被保险证及其配偶者的同居亲族

  比如说夫妇双方的同居中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

  ④保险证券上记载的被保险证及其配偶者的分居且未婚子女

  比如说在在外面住的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离过婚,但是目前没结婚的子女。

  本稿件由“弁護士法人Bridge Rootsブリッジツール”顧問陳亮提供,髙橋史記监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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