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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婚后「永住者配偶者」认定
2013年06月26日 21:07        稿件来源:中文导报

  行政书士法人KIS近藤法务事务所为您解决在日签证及法律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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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我是以日本人配偶的签证来到日本的,九年后很幸运我取得了永住资格。目前为止我有三段婚姻。我的第一段婚姻在国内,婚后两人因为家庭琐事和孩子的教育问题而争吵不断,最后协议离婚。而我的第二段婚姻是通过在日本长期居住的姐姐的介绍而相识的,在日一起生活两年后,丈夫由于胃出血而身体状况变得很差,也无法外出工作,由于生活的压力和心里的失落,他主动向我提出了离婚,基于互相的理解我们办理了离婚手续。第三段婚姻也就是我现在的婚姻,现在的丈夫和第一段婚姻的前夫是同一个人,原因是分开的这些年,他不仅把小孩教育得很好,而且很照顾我的父母,同时也很关心我。离婚后心情不好的我回国散心,我俩进行了几次长谈,感觉彼此还是非常在意对方,经过双方的深思熟虑后,最后我们决定再一次携手走入婚姻的殿堂。回到日本后,我们的沟通和交流只能通过电话来完成,可这样只听其声,不见其人,还是缓解不了彼此对对方的思念,所以我希望丈夫能够来到日本和我一起生活。请问像我这种情况,离婚后再次结婚只间隔一个月的时间,要如何帮助丈夫申请签证来到日本呢?

  答: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的。具体申请过程如下:

  委托人2002年在已经来日的姐姐的介绍下,认识了日本人前夫,俩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感觉很投缘,最后在中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委托人就以日本人配偶的签证来到了日本。由于那时的委托人只会简单的日语,刚开始俩人都是通过字典和写字来沟通,幸福而平静地生活著。可是没过多久时间,前夫由于经常胃出血,甚至严重到无法工作,与此同时所带来的生活上的困难就出现在了委托人面前。于是她决定出去工作维持家计,虽样每一天都是拖著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可是委托人没有任何怨言,还是和以前一样尽心尽力照顾著前夫。看著委托人每天辛辛苦苦工作回来,还要照顾自己,前夫渐渐为自己不能担起家庭的重担,和不能照顾好这个家庭和委托人而开始自责,巨大的心里压力导致他的性格也变得暴躁了起来。也许是出于内疚和自责,最终前夫向委托人提出了离婚,并且诚实说出了他自己内心的想法,委托人听后也很理解对方,最后俩人心平气和地办理了离婚手续。另外,在来日本之前委托人在中国也有过一段维持了14年的婚姻,由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和一些家庭琐事的分歧,俩人争吵不断,最后协议离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对方。让委托人感动的是前夫不仅把孩子照顾得很好,还经常去探望委托人的父母,在得知委托人的爸爸生病后还主动送他到医院,并且在医院细心照顾。当前夫得知委托人离婚的消息后,经常打来电话安慰她,一次次温暖的传递,让爱情的火苗在俩人之间又慢慢迸发出来。去年的春天,委托人回国探望父母的时候,俩人又面对面进行了几次长谈,对方的执著让她决定再一次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委托人非常希望丈夫能够来到日本一起生活,于是委托人带著种种疑问,在非常无助的状况下,向我们事务所寻求帮助。

  委托人来到我们事务所后,我们的行政书士老师悉心听取了委托人的具体情况,针对委托人的问题点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随后又一步一步帮助委托人现在的丈夫准备了“永住者配偶”的来日申请手续。在一段不安的等待过后,我们最终收到了委托人期望已久的认定许可通知书。我们也终于看到委托人舒展开了紧锁的眉头,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夫妇二人终于实现了在日本生活的夙愿。

  相信有著同样烦恼的朋友还有很多。同为身在海外的中国人,如果您也有著同样的烦恼,或者签证以及法律方面的问题,请不要放弃,可以随时打来电话或者来我们事务所直接无料相谈,我们行政书士法人KIS近藤法务事务所希望能够以我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您解决一切签证方面的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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