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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被捕后的手续
2013年02月27日 12:39        稿件来源:中文导报

  最近在日本的商店、超市、书店里出现很多的偷窃行为。一般这种时候,商店都不愿意和解,无论偷窃金的大小、犯人的国籍都会报警。警方将事件的资料递交检察厅,检察官来判断检察的结果。如果没有身元保证人的情况下,作为嫌疑人被拘留很长时间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是初犯的情况下,有可能缓期执行。但是会留下记录,也就是说会有前科。在下一次申请签证的时候不能填写(无罪)。和以前相比,入国管理局对留学生的管理更加严格。违反资格外活动也成为刑事犯罪的缓期执行范围。如果一旦因偷窃被捕,只能等待检察官的判断结果。不起诉,或者是罚款,这两种可能都会被入管局叫过去调查。在下一次更新签证的时候留下不安的因素。

  最近由于外国人的刑事犯罪多发,而引起对外国人的管理也格外严格。留学生和就学生的生活根基部在日本。因为轻率的决定而被强制退去的情况不为少见。

  ◆ 嫌疑人

  有犯罪的嫌疑,成为警察调查的对象。如果被起诉的话,成为被告人。

  ◆ 被捕以后

  作为刑事事件的嫌疑人被警察逮捕以后,会遵循以下的手续:

  1, 警察官调查嫌疑人以后,从被捕时计算48小时以内释放或者送往检察官。

  2, 检察官,在24小时以内询问嫌疑人,从被捕时计算72小时以内释放,或者向法官请求拘留。

  3, 法官收到检察官得到拘留请求以后,如果认定不需要拘留以后,会马上命令释放嫌疑人。拘留时间为10天,如果需要延长的话,检察官可以请求再延长10天。

  4, 检察官最长在20日以内(从被捕时计算23以内)根据调查进行处分的决定。如果决定不起诉的情况下,会释放嫌疑人。如果决定起诉的情况下,嫌疑人作为被告人拘留。成为被告人以后,可以申请保释。如果判断证据不会被隐藏或者销毁,交付保释金以后,被告人将会获得保释。保释金由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决定。

  5, 被检察官起诉的情况下,根据略式命令请求,决定罚金。公判请求的情况下根据裁判决定服刑时间。

  ◆ 不服申请的制度

  如果被认定强制退去,可以申请口头审理。在得到通知以后3天之内头口向特别审理官提出申请。根据审理的结果,3点之内可以提出异议。写出不服的理由提交到主任审查官,向法务大臣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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