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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向日本引渡刘强案 或成中日外交战新磕码
2012年11月09日 17:16        稿件来源:中文导报网

  本报综合消息(记者张石)备受中日韩关注的试图火烧日本驻韩国大使馆的中国籍男子刘强,将于11月6日在韩国出狱。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法务部11月2日作出了将刘强按照《韩日罪犯引渡条约》引渡到日本的决定,随之将案件移交法院进行引渡审判。

  但韩国法务部随后做出澄清,刘强并不会被立即引渡到日本,仍有为自己辩解的机会。舆论担心,该事件可能引发中日韩三国的外交大战。

  刘强其人其事

  据报道,刘强于1974年出生于上海,今年38岁,祖籍是江西省井冈山。他于1997年移居至广东省广州市生活至今。

  刘强有一名日本女友,去年日本发生地震、海啸灾害时,刘强在日本受灾地区做了为期3个月的志愿活动,被称为“真正热爱日本及日本人的中国人”。

  刘强的外祖母是韩国人,曾被日军征为慰安妇,祖父是曾参加过抗日战争的战士。这也许就导致刘强极度憎恶日本军国主义的原因。

  刘强是一名心理学家,曾在中国最大的外语培训机构新东方做过英语讲师。他不仅具有卓越的英文能力,还通过自学熟练掌握了日语、韩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几门外语。

  在去年年末纵火烧靖国神社前,刘强拍摄了一段视频放在网上,表示要把“靖国神社给拆掉、烧掉”。在首尔投掷燃烧瓶事件发生前,他也通过中国网络表露了自己的心境。

  因不满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的消极态度,在2011年12月,刘强向日本靖国神社大门投掷火焰瓶后逃往韩国。到韩国后,刘强探访了外祖母曾生活过的大邱地区和外曾祖父曾受拷问的首尔西大门刑务所,反日情绪再次高涨。他于2012年1月8日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刘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自己的外祖母是朝鲜人,曾被日军强制带到中国做慰安妇,外曾祖父参加抗日运动,遭严刑拷问不幸牺牲。特殊的家庭背景让刘强对日本侵略历史倍感愤慨。

  中国要求将刘强引渡中国

  5月2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刘强有期徒刑10个月。

  当时裁判部表示“犯罪未遂,没有造成特别损失”,做出了相对宽松的处罚。虽然刘强进行了上诉,但是8月份首尔高等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刘强刑期将满,韩国政府对他的司法处理程序将全部结束。而对刘强依法处理,外交负担将会很大。今年年初驻中国驻韩大使张鑫森向外交部当局者要求对刘强妥善处理,今年7月访韩的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也与外交通商部部长金星焕、法务部部长权在珍会晤时谈及了有关刘强的问题。

  在11月2日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韩国和日本记者纷纷就此案提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此案,希望并相信韩方会公正、妥善处理此案”。韩联社2日称,中国政府再三要求将在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人刘强交还本国。报道认为,由于刘强焚烧的是军国主义的象征靖国神社,且在中日钓鱼岛争端高烧不退的情况下,中国政府担心如果刘强引渡给日本将进一步引发国内反日情绪。北京外交人士分析称,从法院判决到刘强引渡到日本可能需要两个月时间,如果在中国十八大期间发生刘强被快速引渡到日本的最坏情况,该问题很有可能激化成中韩外交矛盾。

  日本向韩国施加压力

  韩国法务部表示,从多角度权衡该事件后认为,刘强应该属于犯罪引渡条约的适用对象。按照韩国法律,如果韩国检方向法院提出引渡申请,法院必须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在法院做出引渡判决后,如果法务部长官对此没有拒绝,那么刘强将在法院判决后1个月内引渡给日本。

  不过,韩国法务部当天在作出引渡的决定后又解释称,这并不代表刘强马上就会被引渡到日本,决定只是案件由检方移交到法院的一个司法步骤。韩联社援引法务部表态强调,法务部决定要求首尔高等法院对刘强进行引渡审判,以此来决定是否根据韩日间的引渡条约将刘强引渡至日本。报道称,法务部意识到刘强的引渡问题有可能转变为韩中日三国的外交问题,经过考虑后决定先接受司法部门审判。韩国纽西斯通讯社称,目前已进入刘强是否引渡日本的司法关键阶段,刘强仍然有充分机会为自己辩解。

  日本政府认为,根据2002年4月签署的《日韩罪犯引渡条约》,刘强应在出狱后被引渡到日本,移交日本警视厅处理。日本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向韩国方面递交了罪犯引渡申请书。

  日本《每日新闻》11月2日援引日本司法部门的表态称,如果韩国不履行日韩签署的罪犯引渡条约,将疑犯刘强引渡日本的话,韩国政府将在国际社会上失去信任。《读卖新闻》称,截至目前,日韩间也出现过几次符合引渡条约相关内容、但韩国政府却坚决拒绝引渡的先例。然而刘强一事,和曾经的案例情况不同,日本完全有理由根据条约内容要求引渡,韩国没理由拒绝。考虑到目前中韩两国国内都兴起了强烈的“反日热潮”,所以韩国政府迫于民众感情的压力,在引渡刘强的事情上表现得相当犹豫而谨慎。接下来,就要看韩国政府是重视国际信誉,还是重视民众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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