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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对日本“取消永住”改正入管法表示担忧
2024年07月08日 16:01        稿件来源:中文导报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办公地点--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 来源:xlibber

中文导报讯 多家日本媒体7月2日报道,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近期对日本国会通过且颁布(预定2027起实施)的,改正《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称“改正入管法”)当中的“外国人没缴税金及社保费将取消永住资格(以下称‘取消永住’)”条款进行了讨论,并于6月25日就该条款涉嫌“歧视非国民”的问题致函日本政府,要求日方在8月2日之前答复联合国是否有计划撤销或完善法律的意愿。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在信函中表示,许多保护非公民权利的组织对改正入管法表示担忧,他们均认为该法案会对持有日本“永住者”签证的外国居民造成负面影响。委员会亦担心会造成《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所保护之权力的失衡。信函指出,新法律不应对外国人产生歧视性影响。信函要求,日本政府应该提供被“取消永住”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渠道以及补救措施。

另外,信函还要求日本政府需在8月2月之前给予相关答复。

据悉,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是一个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为基础的组织,该机构会对所有缔约国的消除种族歧视状况进行监督,并在必要时提出建议。所有缔约国必须报告就公约所述权利采取的措施,以及在维护这些权利方面取得的进展。日本于1995年加入了该公约。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曾在2012年对日本政府发出了2封类似的信函,日本对这2封信函均作出了相应的答复。

较早前,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一般社团法人东京华侨总会、一般社团法人全日本华侨华人联合会、包括横滨华侨总会在内的横滨多个华侨团体、日本的移民支援团体、日本律师协会联合会、东京律师协会、为在日外国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代表等,都分别阐明了各自立场和态度,坚决抵制当时仍在审议中的“改正入管法”的“取消永住”条款。

目前,在日本想要成为“永住者”,必须满足“在日本居留10年以上、工作5年以上(高度人才等例外)”、“没有被判徒刑”、“履行纳税等公共义务”等条件,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条件非常严格。

在现行“入管法”规定下,如果一名永住者被判处1年以上监禁,就会失去永久居留权。但“改正入管法”更加严厉,除税收外,还涉及取消“不缴纳养老金等社会保险费,以及被判处1年以下监禁”永住者的永久居留权。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最新统计,截至2023年底,拥有“永住者”在留资格的外国人人数达到89万1569人。从国籍来看,中国人数量最多,超过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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