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相:成为驱除出境对象的外国孩子或可获得居留资格
2023年08月04日 16:31 稿件来源:中文导报
中文导报讯 日本法务大臣斋藤健在8月4日的记者会表示,在日本出生、无在留资格且成为被驱逐出境对象的未满18岁的外国儿童,如果满足条件,可以根据法务大臣的裁定免除驱逐出境,给予在留资格许可。在今年的通常国会上,曾在审议修改后的《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时,将此问题作为一个拯救外国儿童的焦点问题之一,研究了对应措施。
6月9日,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就修改外国人长期滞留问题的出入境管理法修正案进行表决,获得执政党等多数赞成通过。
修改后的法律有一个主要目的是加强入管当局强制驱逐出境的职能。 新法规定:法律未修改时,失去在留资格的人一旦申请难民身份,遣返本国的手续就会中止,因此反复申请延长在留资格的人层出不穷,而修改后的法案规定驱逐出境程序最多可以停止两次,除非提交“有合理理由的资料”,否则入管当局不会批准第三次申请,并将进行驱逐出境;对于拒绝申请遣返所需护照或在遣返飞机上实施暴力的人,新设刑事处罚规则。
法务大臣斋藤健。照片来源:法务省网页
而新法实行以后,许多在日本失去在留资格的外国人面临许多困境,特别是在日本出生和成长的未成年人。据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因非法滞留而被驱逐出境,但仍拒绝返回本国的外国人有4233人,其中201人是在日本出生且未满18周岁的外国人,其中有许多是在日本学校学习的孩子,他们只会说日语。这些孩子没有在留资格,虽然可以接受学校教育,但因为没有在留资格也没有健康保险证,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都道府县, 如果获得特别居留许可,将可以获得一定的权利。
政府的政策是将这样的孩子的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不包括非法居留)作为给予居留身份的条件, 预计201人中的70%至80%等人将获得特别居留许可并将考虑到不使他们和父母及家属分离。
根据《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50条,如果认定长期居住在日本等特定情况,根据法务大臣的裁量,可以给予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定居者”或“特定活动”等居留资格,承认其在日本居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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