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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死亡时
2013年12月28日 12:49        稿件来源:中文导报

与之前所谈及的后遗症等级认定不同,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死亡的情况下,只有死亡的精神赔偿费(慰谢料),没有等级之分。但是也会根据以下情况考虑来调整被害者获得的精神赔偿费(慰谢料)。第一是被害者为家庭支柱的情况下,精神赔偿费(慰谢料)通常为2800万。第二是被害者身为人母或他(她)人配偶者的情况下,精神赔偿费(慰谢料)通常为2400万。第三是被害者属于上述第一第二范围外的情况下,精神赔偿费(慰谢料)通常为2000万到2200万之间,比如说独身男女,小孩,幼儿等。

除去精神赔偿费(慰谢料)之外还可以要求保险会社支付以下费用。

1用于处理后事的费用(火葬费用等)。通常情况下要求上限为60万。有特殊情况下可以稍微增加,但是超过100万的情况下让保险会社支付的话实际上是有困难的。委托律师的话上限也许会扩大到150万,但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2丧失利益。丧失利益指的是被害者若还活着的情况下原本可以获取的经济利益。计算丧失利益的话需要考虑到受害者的年收,将来可劳动的年数,生活费用的扣除。年收是根据事故发生日的前一年的收入来计算。劳动的年数按到67岁为止,18岁未满的情况下按1867为止的年数来计算,超过67岁还在工作的情况下按将来可持续工作的盖然性来计算。生活费的扣除指的是从总赔偿金额里面减去原本受害者若活的情况下所需要用掉的生活费用。

3律师费用。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的情况下,受害者的家族情绪波动会变得非常厉害,冷静的与保险会社进行交涉是很难的。所以,通常情况下选择委托律师处理的情况比较常见。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律师费用里面的10%可以要求保险会社支付。

死亡精神赔偿费(慰谢料)的实际案例

◆東京地裁 平成17712日(自保ジャーナル1617)

49歳女性娘あり

慰謝料額                    30,000,000

死亡者慰謝料額          26,000,000

近親者慰謝料額    4,000,000

◆京地判 平成11223日(交民32·1·324)

台湾在住中国人男性53

慰謝料額        27,000,000

死亡者慰謝料額    27,000,000

◆京地判 平成211225日(交民42·6·1703)

中国人女性45人文知識国際業務(1年)

慰謝料額        27,000,000

死亡者慰謝料額     24,000,000

近親者慰謝料額    4,000,000

本稿件由“弁護士法人Bridge Rootsブリッジツール”顧問陳亮提供,髙橋史記监修。

电话: 03-5368-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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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手机: 080-3604-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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