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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建立法律顾问制 成立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
2017年12月08日 14:49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2月8日电 (付强)8日上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京召开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正式建立国侨办法律顾问制,并成立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

  国侨办法律顾问制旨在为国侨办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为国侨办依法履职、为涉侨法律政策拟订以及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经公开遴选,陈之恺、黄永庆、许东耕3位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

  国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是根据国内外侨务工作的实际需求,为侨界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平台,重点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无偿或有偿服务,化解涉侨矛盾纠纷。

  经海内外广泛遴选,皮剑龙、刘光超、许东耕、李晓东、李贞驹(英国)、张军(美国)、张学兵、陈之恺、周塞军、庞正忠、赵军、姜俊禄、黄永庆、董丽芳(意大利)、彭雪峰等15位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热心为侨服务的律师受聘担任首届顾问团成员。

  国侨办法律顾问陈之恺表示,国侨办建立法律顾问制并成立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既是侨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护侨的重大举措,也是司法改革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体现。这有利于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利于发挥律师队伍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依法保护海内外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作用。

  国侨办主任裘援平在讲话中强调,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制和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的优势和作用,不断加强侨务法制建设,完善为侨公共服务,维护侨胞合法权益,为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侨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许又声会见了法律顾问和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员,副主任郭军主持成立大会。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致公党、中国侨联及司法部有关人士出席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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