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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布外国实习生“护理”职种条件
2017年10月17日 09:31        稿件来源:中文导报

  近日,厚生劳动省公布了日本“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加入“护理”职种修改后的法律基准。据了解,该新法将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法除将“护理”正式纳入技能实习范畴以外,还对技能实习生在入境日本时的日语能力做了详细规定与要求。

  据厚生劳动省最新公布的“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准则规定所描述,敬老院以及日常托付护理等领域的单位可接纳实习生。例如,残疾人疗养护理院、养老院等。但上门护理服务均不可接收实习生。

  从保证介护设施经营的稳定性出发,准则规定介护设施必须开设最少3年以上。至于接收实习生人数的上限,则因单位规模分别制定,但最多也不能超过专职员工人数。此外要求每5名实习生要配有1名以上的指导员。

  另外,技能实习生在入境时的日语能力至少需达到被视为日语能力考试4级程度,次年则要求高一级的3级水平。入境后还将接受原则上240小时的日语学习以及42小时的护理讲座培训。在留时间最长期限为5年。

  据悉,日本社会随着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护理第一线人手持续短缺。因此,厚生劳动省希望通过加入“护理”职种后的“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促进来自越南等亚洲各国的实习生赴日,以便解决日本护理人手不足的问题。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首批实习生可能将于2018年年初入境。不过,有关接纳方单位数量与实习生人数,厚劳省并未掌握。

  “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原本旨在通过由日本企业接纳外国人青壮年劳动者,使其把在日本学到的技术用于本国经济发展而创设。

  但是,随着日本社会逐渐老龄化而导致劳动力缺乏,而日本又没有开放劳动力市场, “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制度实则成为了变相引进劳动力的方式,且外国人技能实习生从事的劳动也多是日本人不愿干的低薪“3K工作”(危险kiken,脏kitanai,累kitsui),这与培训技术的目标日渐背离。

  在苦于人手短缺的护理行业,一方面对外国人技能实习生抱有期待,但也有意见对其被视为廉价劳动力感到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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